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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外洩|案例 21|2019 T 購書網站——第五案

——電子商務

2022年10月12日

20221011(V01)|池泰毅律師

 

原告主張:(1) 於 107 年 3 月 20 日於被告公司經營之 T 網站購書,未料原告竟於 107 年 7 月 8 日約 15 時 21 分許接獲假冒被告名義的詐騙電話,該電話中的歹徒知悉原告姓名、手機號碼、該筆訂單購買的書籍、付款取貨方式和原告當次的消費總金額 774 元,並以因工作人員操作不慎,致帳戶成為經銷商為由,通知原告需與銀行人員聯絡取消分期付款,致遭歹徒騙走共計 78,223 元;(2) 經查證,刑事警察局 165 反詐騙專線公告之高風險賣場紀錄,被告在 107 年 1 月至 8 月間已上榜 9 次,累計達 297 人受害,可證被告因疏於個資安全防護,造成許多會員受害,更曾多次因個資防護問題,被媒體點名報導。(3) 原告接獲該詐騙電話後,被告僅於 107 年 7 月 18 日以電子郵件寄送「反詐騙宣導」予原告,該宣導並未依個資法 §12、施行細則 §22 告知原告「個人資料被侵害的事實」和「採取的因應措施」,被告顯然疏於個資安全防護責任,爰依據個資法 §29 規定,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 20,000 元。(4) 被告公司同意原告請求,但因原告拒絕和解,故由法院判決。

裁判案號

01. 第一審|台北地院 108 北小 718(主文:被告應給付原告 20,000 元

案例整理,謹供參考,個別案件爭議結果,會因為個案主、客觀因素而有不同,讀者進行各項決策前,務必徵詢專業法律意見,以期週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