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滅時效|八、侵權行為 II
消滅時效|八、侵權行為 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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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0811|V01|池泰毅律師
除了《民法》以外,其他法律也有消滅時效的規定,請特別注意。
侵權行為
公 式
104. 侵權行為消滅時效之公式為:「本法規定之____權,自有請求權人知有____之原因時起__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____之日起,逾__年者亦同。」
105. 在現行法下,有幾個侵權行為之規定,也是採取相同的公式來設計,只是期間、起算點,略有不同而已,爰舉數例說明。
其他規定
106. 智慧財產權。基本上,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,維持與《民法》第197條第1項相同的規範方式、期間。
107. 簡表
108. 證券法規。證券法規,則將絕對期間縮短至五年。
109. 簡表
110. 個資法。個資法也將絕對期間縮短至五年。
111. 簡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