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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資法|1-2|緒論|法規架構

2022年9月19日

20220919|V01|池泰毅律師

個資法的主要內容有三,分別是 (1) 保護客體;(2) 規範對象,以及 (3) 規制行為,這三個重點,構成個資法的主要架構。

|法規架構

01. 個資法包括六個章節,分別是:

  1. 總則
  2.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  3.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
  4. 損害賠償及團體訴訟
  5. 罰則
  6. 附則

02. 個資法主要架構有三,分別是:

  1. 保護客體;
  2. 規範對象;以及
  3. 規制行為。

|保護客體

03. 個資法的保護客體(保護對象),包括自然人的一般個人資料,以及特種個人資料二類,凡是涉及上開個人資料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行為,除非屬於個資法 §51 I 規定之例外情形,均有本法適用。

04. 所謂特種個資,指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,以及犯罪前科等六類個人資料(§6)。

05. 至於一般個資,指除了前述特種個人資料外,有關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(§2 (1))。

06. 區分一般個資與特種個資的目的,在後者因為性質較為特殊或具有敏感性,如果容許任意蒐集、處理或利用,恐怕會造成社會不安或對當事人造成難以彌補之傷害,因此,個資法特別規定,針對特種個資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行為,應受較為嚴格之限制規範。

|規範對象

07. 個資法的規範對象,為公務機關以及非公務機關。

08. 此外,機關之間的委託關係,也是需要討論的重要議題。

09. 以下所稱機關,包括公務機關、非公務機關。

|規制行為

10. 至於受個資法規範之行為,則包括個人資料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以及國際傳輸,基本上,這是一套個人資料管理的流程,因此,有一定公式可循。

11. 機關必須依照下列程序,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個人資料:

  1. 設定特定目的;
  2. 符合法定要件;
  3. 履行告知義務。

|其他議題

12. 此外,個資法還有下列三個重點需要討論:

  1. 當事人對機關可行使的資訊自主權;
  2. 機關的資訊安全義務;以及
  3. 機關的法律責任(刑事、行政、民事責任)。